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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发布|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今年统一执行《国家药品目

  • 2025-04-01 20:19:39
  • 来源:济宁新闻网
  • 阅读量:169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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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,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“民生有温度 幸福有质感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,介绍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4年)情况。

自今年1月1日起,我市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《国家药品目录》。目录新增91种药品,调出了43种临床已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。本次调整后,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,肿瘤、慢性病、罕见病、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。

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勇:“坚持贴合患者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实际,在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,突出对‘真创新’的支持力度,稳步提升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。”

《国家药品目录》中,乙类新增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三档确定,分别为0%、10%、20%。新增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医疗保险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%。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“双通道”管理,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。

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勇:“截至目前,我市‘双通道’定点零售药店增加至77家,实现县市区域全覆盖。自2025年1月1日起,定点‘双通道’药店发生医保统筹基金结算的谈判药品费用,均需使用电子处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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